路蓁蓁和傅知易对视了一眼。

    傅知易警告的看了三老爷一眼,眼神在桌子上梭巡了一下,看到了一盘白切鸡,新鲜嫩滑,骨头还带着血丝呢。

    端起来放到三老爷的面前:“都给你,吃完——”

    三老爷本来还乐呢,虽然不是亲手夹的,可好歹是亲手端的嘛。

    质量不够,数量才凑,他这么一大盘,比起兰氏的一碗分量多多了。

    心里顿时就平衡了。

    低头,看到那还泛着血丝的鸡骨头,那点子喜悦顿时烟消云散。

    这鸡骨头还带着血丝,别是没熟吧?

    就知道儿子这么顺从,肯定不是好事。

    一时间骑虎难下,吃?他下不去筷子,张不开嘴!

    不吃?他觉得马上就会被打包回京城了。

    做男人好难!做个浪子回头的男人更难!

    三老爷干巴巴的挤出了一个笑容来,飞快的抱起了自己的碗,不着痕迹的往后缩了缩:“那什么,其实,其实咱们自家人,喊什么都好,都好!吃饭,吃饭,这饭可真好吃——”

    说着,筷子飞快的夹了离得最近的一道菜,就往嘴里送。

    见三老爷老实了,傅知易也懒得跟他一般计较了。

    三老爷不作妖,默默的在一旁吃饭,有几分郁闷的心情,在美味的冲击下,也又愉悦起来。

    兰氏有儿子和儿媳妇在旁,胃口大开,也吃了不少。

    用玩饭,送上了茶水漱口后,略等了等,才又送上茶水上来。

    傅知易前头还有事,自然不能久留。

    陪着喝完一盏茶,就要起身去前面。